※應徵資格:
一、擬聘職稱:兼任講師 (含)以上教師若干名。※應徵資料:
請備齊下列“紙本”資料,應聘資料不齊(符)者,不予受理〈各項表件請依序、分項,並以迴紋針固定,為方便後續處理,請勿裝訂成冊,提送之影本資料皆須逐頁於空白處簽名或押章並註「與正本相符」字樣。〉
1.新聘教師送校教評會審查應繳證件清單
2.履歷表(含自傳)
3.新聘教師申請書
*[擬授課科目]請依據本學程現有課程填寫,參考本學程網頁-課程地圖資訊。
4.教師著作及(成果或教材)目錄一覽表─表內所列著作經審核皆符合本校「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」規定。
5.論文及相關著作 (含代表著作、參考著作)─申請人所送著作須符合本校「教師升等評審標準暨聘任升等著作送審準則」規定。(詳見本校人事室網頁/人事法規/教研人員/聘任升等改聘,網址:http://person.nchu.edu.tw/regulations.php)。
※各著作需附上版權頁、審查證明,代表作如係數人合著,請附合著者證明。
※以外文撰寫者,請附中文摘要。
6.教師證書影本
7.學位證書、成績單影本─如係外國學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,畢業證書、成績單並須經駐外使館認證證明,國內免附。(含學士、碩士學位證書及成績單)
8.經歷證件影本─如係外國經歷請附中譯本或英文本。
9.身分證或護照影本
10.擬開專門科目之課程教學大綱
※擬起聘日期:民國113年8月1日起聘(依學校行政程序完成後聘任)
※意者請將相關資料於113年02月20日(含)前郵寄送達(以郵戳為憑)
將上述紙本資料寄達本學程辦公室;相關電子檔案(繳交應徵資料第2、3、4、10項word檔、其餘可PDF檔)寄送至電子信箱,逾期恕不受理。
收件人:國立中興大學文創學程辦公室收
地 址:402台中市南區興大路145號
信封外請註明「申請兼任教職─應徵領域」,逾期恕不受理。
電 話:04-22840711轉740
◎電子檔郵寄前請先mail至cci@dragon.nchu.edu.tw
◎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